附件1:
____________________命题双向细目表
2021年春季学期
开课单位: 专业班级:_______ _
赋 分 目 标
教学内容 |
基本理论知识 |
综合试题 |
考核能力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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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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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观试题比例: 试题组成比例: |
命题小组成员: 系(室、所)负责人:
教学副院长(副主任): 年 月 日
命 题 注 意 事 项
一、为保证命题质量,提高试题的信度与效度,命题前,各命题单位应组织命题小组集体合理制定试题组成,完整、正确、规范的填写“双向细目表”,并依据此表严格命题。
二、试题的内容与范围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为准,应包含该课程全学期的教学内容,题量要适宜,不应过多或过少。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考查课程应不少于90分钟。
三、题目内容结构要合理,既要考虑覆盖面,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突出重点,注重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即基本理论知识试题、综合试题、考核能力试题的比例构成约为6:2:2。
四、试题类型要求既要有主观性试题(如计算、制图、证明分析、论述等),又要有客观性试题(如选择、填空、判断等);主观性试题与客观性试题的比例为7:3(经教务处批准的特殊课程除外)。
五、编制“双向细目表”要特别注意体现教育目标层次的分类,并结合我校学科特点,从教学内容和能力层次这两个维度上认真把握。
六、双向细目表的一般格式:
赋 分 目 标
教学内容 |
基本理论知识 |
综合试题 |
考核能力 |
分值 |
Ⅰ |
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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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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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
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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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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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X |
Y |
Z |
100 |
主、客观试题比例: 试题组成比例: |
(1)表中“Ⅰ、Ⅱ、Ⅲ…”为教学内容分类,根据具体情况每一大类还可以分若干子类,表中:“X、Y、Z”为对应于“认识与理解、应用分析、综合”的行为指标,应根据第二条的规定,确定每项指标在试题中的分量,其和为100分(如总分为100):“a、b、c”为对应于“Ⅰ、Ⅱ、Ⅲ”项分类教学内容在试题总分中的分量,其和亦为100分(如总分为100)。
(2)赋分时请规划好主、客观题的比例与分布。凡是为客观性试题的分值,请在该分值右上角标注字母“k”(如上表中的5k),并在表下方的“主、客观试题比例,试题组成比例”一栏填写比例值。
(3)考查课课程考核命题、期中考试命题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