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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命题双向细目表
2023-04-17 08:44     (浏览量:)

附件1:

____________________命题双向细目表

2021季学期

开课单位 专业班级:_______ _

 

   


教学内容

基本理论知识

综合试题

考核能力

分值






     





主、客观试题比例:                    试题组成比例:

命题小组成员:                系(室、所)负责人:

教学副院长(副主任):                        


一、为保证命题质量,提高试题的信度与效度,命题前,各命题单位应组织命题小组集体合理制定试题组成,完整、正确、规范的填写“双向细目表”,并依据此表严格命题。

二、试题的内容与范围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为准,应包含该课程全学期的教学内容,题量要适宜,不应过多或过少。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考查课程应不少于90分钟

三、题目内容结构要合理,既要考虑覆盖面,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突出重点,注重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即基本理论知识试题、综合试题、考核能力试题的比例构成约为6:2:2

四、试题类型要求既要有主观性试题(如计算、制图、证明分析、论述等),又要有客观性试题(如选择、填空、判断等);主观性试题与客观性试题的比例为7:3(经教务处批准的特殊课程除外)。

五、编制“双向细目表”要特别注意体现教育目标层次的分类,并结合我校学科特点,从教学内容和能力层次这两个维度上认真把握。

六、双向细目表的一般格式:

 

   


教学内容

基本理论知识

综合试题

考核能力

分值

5k



a




b




c






 

X

Y

Z

100

主、客观试题比例:                    试题组成比例:

1)表中“Ⅰ、Ⅱ、Ⅲ”为教学内容分类,根据具体情况每一大类还可以分若干子类,表中:“X、Y、Z”为对应于“认识与理解、应用分析、综合”的行为指标,应根据第二条的规定,确定每项指标在试题中的分量,其和为100分(如总分为100):“a、b、c”为对应于“Ⅰ、Ⅱ、Ⅲ”项分类教学内容在试题总分中的分量,其和亦为100分(如总分为100)。

2)赋分时请规划好主、客观题的比例与分布。凡是为客观性试题的分值,请在该分值右上角标注字母“k”(如上表中的5k),并在表下方的主、客观试题比例,试题组成比例”一栏填写比例值。

3)考查课课程考核命题、期中考试命题参照执行。


附件【附件1:命题双向细目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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