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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9-03-20 19:37     (浏览量:)

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省招考办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设置及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类别)领域

代码及名称

学习

形式

拟招生计划数

一志愿考生进入

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全日制

0

270

39

59

0

0801Z1

计算力学

全日制

0

270

39

59

0

083500

软件工程

全日制

5

270

39

59

0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240,单科30(满分=100分),单科50(满分>100分)。

二、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及人数

学科(类别)领域

代码及名称

学习

形式

拟接收调剂考生数

拟发送复试通知数

接收调剂考生

条件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遴选规则

083500

软件工程

全日制

5

15

初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接收英语一及英语二的考生;接收数学一及数学二的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240,单科30(满分=100分),单科50(满分>100分)

1、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考生名单;

2、本科为计算机类、数学类专业考生,在初试总分相同条件下优先进入复试。








注:调剂考生遴选原则为截止到本专业调剂系统首次开通后18小时,从国家调剂系统报名考生按初试分数分别遴选;如有余额,再次开通12小时并从报名考生中遴选,如仍有余额继续开通12小时并从报名考生中遴选。

三、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3月21日

18:00之前

通过学校复试管理系统选择复试专业课科目


3月22日

9:00-15:00

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收取体检表、报考证明材料,发放复试准考证、复试考核表

E3-306

3月22日

18:00-20:00

专业课笔试

E3-304

3月23日

9:30-12:00

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E3-304

3月23日

14:00-16: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E3-304

3月23日

17:00-18:00

组织拟录取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确认操作

E3-306

3月23日

17:00-18:00

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E3-306

3月23日

17:00-18:00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E3-306

五、复试内容

(一)专业能力考核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

所有参加复试学生均可在《C语言》或《JAVA语言》中任选一门课;

2.专业能力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间。

按课程大纲要求要求进行笔试,成绩按50%计入复试成绩。

程序:从题型、范围和难度相近的A、B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1套作为考题,由学院组织考试。

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

时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8:00—20:00,地点:E3-304

(二)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间

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问答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回答3-5个问题。考核分组采取双盲抽签方式,即复试小组的教师组成在综合素质考核前抽签产生,考生先在综合素质考核前进行分组抽签,再进行考核顺序抽签。

2.考核内容:

1)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专业基本知识;

2)本专业领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

3)实践能力(实验技能及计算机能力);

4)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5)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等;

6)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评判。

测试时间:3月23(星期六)上午9:30~12:00;

测试地点:E3-304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与综合素质考核共同进行,每人不少于5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四)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试加试

同等学力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六、成绩确定方法

(一)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复试各项成绩均作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50%+综合素质考核×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二)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

七、拟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不予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拟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须当场确认拟录取结果。如不确认的,须签订放弃拟录取资格承诺书,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2.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完成后,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人:马龙 电话:24690648、2469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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